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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61章联姻

  不用遣子为质?

  还能做亲家?

  西洲使臣被这个天降大礼包砸的有些头晕。

  他虽然不懂中原礼仪,但求人办事的规矩,他还是懂的。

  这就好比西洲快要破产了,现在急需一笔资金填补缺口,虽说西洲也不敢保证有这笔资金填入,就一定能起死回生,但没有这笔资金填入,则百分百不能起死回生,西洲已经没有选择了。

  而想要获得这笔资金,就必须借贷。

  借贷,顾名思义,是借钱。

  既然是借钱,就一定要有抵押物。

  这个抵押物就一定是人质。

  这也是曲天泽这位西洲王嫡子自告奋勇而来的原因――他害怕曲小枫这个亲妹妹是打着牺牲自己后半生幸福的算盘,为西洲争取援兵,而在顾剑背叛的这个节骨眼上,西洲使团里没有任何人能拦住曲小枫这位一意孤行的九公主,哪怕是这位手持节杖的西洲使者也不行,所以,尽管他相信自己的妹妹不会骗他,但在这种事关西洲千千万万人生死存亡的大事面前,他可不敢用自己的信任赌自己的妹妹会不会做傻事,事实上,他已经做好了被后汉一朝狮子大开口的准备,比如自己留下为质,换小枫、西洲使团、后汉兵马一并驰援西洲。

  可他是真没想到,峰回路转!

  看刚刚剑拔弩张的姿态,局势明明都到了一个不可逆转的姿态,可是,在这位平国公三言两语间,坐在上首处的那位后汉天子不仅没有狮子大开口,反而退了一步,一共也没有十秒的话,就能让一位帝王放弃到手的利益……此人究竟是谁?

  这样问不对。

  刚刚人家都说了,这是平国公。

  看妹妹的眼神,这位应该就是妹妹见过的那位锦衣卫指挥……妹妹,你这眼神怎么越来越不对劲了?

  看着自家妹子愈发明亮的眸子,曲天泽整个人都不好了。

  甚至有些怀疑人生。

  难道说,是他会错意了?

  自家妹子提议来后汉一朝结盟,根本不是打算牺牲自己,而是自家妹子早就看上了人家,早就喜欢上了人家,当着他这个哥哥的面、爹妈二人的面、外公丹蚩王的面,玩了一手半推半就?

  曲天泽忽然就有些看不懂局势了。

  不过,也不需要他看懂。

  还没等他从“白捡了后汉一朝一个公主媳妇”的遐想中反应过来,崇平帝的算盘就直接把他砸懵了:“朕看这位西洲九公主的眼神似乎都要黏在朕的平国公身上了,不如这样……朕下一道圣旨,把朕的这个女婿分出去一半,让贵国九公主嫁过来,嫁给朕的平国公,朕再从朕的女儿中选出一位品行优良贤淑的,嫁给这位青年俊杰,若我后汉一朝能击溃朝,西洲与丹蚩归入我后汉一朝麾下,但仍然享受自治权,拥有统领当地兵马的权力,但要开通互市,承认自己是后汉一朝的子民,如何?”

  林朝辞看懂了崇平帝的眼神。

  说人话:老许……呸,老林,你要老婆不?

  他还没回答。

  崇平帝就给了他一个会意的眼神。

  想来也是。

  男人嘛,好色很正常。

  女人不好色吗?

  女人也好色!

  人,都好色!

  以林朝辞的能力,别说多娶一个,就算多娶三千个,只要林朝辞自己的身体能承受的了,以林朝辞的俸禄和崇平帝赐下的那些封赏,养活三千人一点不难,更别说林朝辞的这些红颜知己都有产业,即便是家底最薄的黄蓉与王语嫣,那也都是坐拥小岛和山庄的白富美。

  崇平帝代入一下林朝辞的视角。

  很好。

  非常好。

  非常非常好。

  所以……作为一名帝王兼试图成为林朝辞肚子里的蛔虫,尽管把揣摩人心的帝王心术用在林朝辞身上,有随时翻车的风险,但崇平帝已经发现了,只要自己把这份揣摩人心的本事用在为林朝辞好的事上,便是被发现了也无大碍。

  那还担心什么?

  不就是美人吗?

  借用后世凡尔赛之言:他这个坐拥后宫三千佳丽的皇帝,也有烦恼,尤其是这些莺莺燕燕争宠,勾心斗角,争风吃醋,各别脑子有病的嫔妃因为争不过别人,或是怀揣着某种目的进入后宫的嫔妃,说不定还会对他造成生命威胁,女人太多有什么好的?

  更别说强扭的瓜不甜。

  他身为天子,要活在众人的目光下。

  纨绔尚能强抢民女。

  他这个天子能吗?

  活的连个纨绔都不如,简直了!

  不过,如果说崇平帝分女婿的操作让人大开眼界,那么,曲小枫彪悍的回答更是让人大开眼界。

  看上去就如同胭脂马。

  一听回答,才发现看的没错:“您说的没错,我确实有点喜欢他,尽管我至今还不知道他的名字……此外,我也不知道你是不是喜欢我,但如果不讨厌我,我愿意和你相处一下试试!”

  这才是西洲公主应有的姿态。

  飒爽,大气,明媚。

  就像是天上的骄阳,活力四射。

  根本不是那个身处东宫,被感情一事折磨的奄奄一息,最后还要为了西洲和朝之间的和平,自刎于两军阵前的脆弱花朵,尽管那朵花,曾经不是花。

  曲天泽看着自己妹妹眼中的光。

  确定自己的妹妹不是骗她自己。

  再看林朝辞的目光中,已经悄无声息的少了几分疑惑,多了几分审视,尽管这种审视在其他人看来有些冒犯,一位先天高手审视一位堪比陆地神仙的宗师,跟找死没什么区别。

  不过,林朝辞却不在意。

  他并不讨厌曲小枫。

  他真正讨厌的是李承鄞。

  顶多加上一个顾剑。

  顾剑此人,比较复杂,你说他坏,他坏的不绝对,后期更是为了让曲小枫能脱离东宫那个囚笼,死在了乱箭之下,到死都在为当年的错误赎罪,可你要说他好,他能把自己喜欢的人送给李承鄞,也就是对曲小枫的好感冷处理,如果不是曲小枫这次被顾剑出卖自己的操作伤透了心,也不会因此对他诞生出如此大的好感。

  爱憎分明,这才是曲小枫。

  故此,他实在无法评价顾剑。

  至于李承鄞……后世的网上经常能看见有人叫他“狗子”二字,重新定义了这两个字,尽管真的狗子并不愿意接受这种侮辱性的定义。

  由此可见,李承鄞的品种……呸,是由此可见李承鄞的人品。

  所以……

  “试试就试试呗?”

  “我也不讨厌你这种性格的女孩。”

  “且,不如说,我很喜欢。”

  “只要你能接受我的背景即可。”

  “因为我不止有一个红颜知己。”

  林朝辞摊摊手,如此回答道。

  引来了曲天泽不善的目光。

  曲小枫的目光却一如既往的坚定:“只要你喜欢我,我也喜欢你,即可,我并不是那种善妒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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