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其他小说 > 从奴役戏鬼开始修仙 > 第28章 假夫妻投亲继宅

  江辰等人,自然不知道鬼寨后续发生的一切。

  ……

  此时,三人一路前行,已经来到江川城外。

  城门外停下,江辰不由自主挠了挠自己的胳膊,解开衣袖一看,见手腕处,竟是成片的血痕!

  而那血痕之上,又有一条条肉柳,像是血肉疤痕一般,生长在手腕上。

  原来,随着他离开鬼寨之后,他便察觉到手腕有些痒。

  当时还不觉得。

  等到随着时间推移,他手腕上,便开始出现血痕,甚至越来越是明显。

  这只手,正是被鬼画中的女鬼,给抓伤的手。

  看样子,自己虽然从鬼画中出来,但还是被鬼所伤,留下了后遗症。

  这让江辰有些焦虑。

  凡是和鬼扯上关系的,那是一个比一个麻烦。

  虽说鬼画被封印在了死玉棺中,可鬼的能力千变万化,谁知道那玩意儿,会不会千里之外弄自己?

  走了一天,此时,天色已经黯淡下来,城门已关。

  所有的城池,都有宵禁的规矩。

  城外,有许多百姓进城或出城的百姓,因为城门关闭,只能暂时在城外安顿。

  一堆堆的篝火,人们三五成群,各自汇集,互不打扰。

  其中不乏有面黄肌瘦者,找人讨取食物。

  或有小孩头上插着草,表情木纳的站在那里,犹如货物一般,任人挑选。

  乱世之中,百姓流离失所,若是没了路引,那便成了流民,无地生存,久而久之,或生生饿死,或成了贼寇。

  所以卖儿卖女,那是常有的事。

  被人买去当奴,那也是没办法,除非被饿死,一般绝无可能选择这条路。

  毕竟一入奴籍终似海,从此想要翻身,那可就难了。

  而就算是买,一般人也不敢轻易买。

  虽说买一个人,并不费什么钱,但想要给一个没有“户口”的奴隶,上“奴籍”,那也是需要钱的。

  兴则百姓苦,亡亦百姓苦。

  诸般苦难,落入三人眼中,都有些惋惜。

  三人也拾了些木柴,点了火堆,吃着干粮。

  春兰边吃边问:“江辰,进入城中,你有什么打算?”

  打算?

  这个问题,倒是把他问愣住了。

  他来江川县,一来无非就是为了躲避大欢喜女菩萨的追杀,二是尽快脱离戏班,看有没有办法,寻找新的契机。

  毕竟他现在又是双魂又是血皮的,身体每日都处于被“蚕食”的状态。

  按照《皮影诡术》里的记载,只要开始养鬼,快则一年,迟则三年,必然以身化鬼,最终死亡。

  而且这还是在不频繁使用鬼的情况下。

  成为二境术通境术师后,江辰已经连番使用戏鬼,能够活命的时间,只怕会急速缩减。

  半年?

  还是三個月?

  他不知道。

  想到这里,听到春兰的话,江辰很认真的想了想,说出自己进城的打算:“我想多娶几个老婆。”

  春兰:???

  桃红:???

  这确实是江辰的打算,反正都要死了,不如多爽一下。

  毕竟上一辈子,很遗憾,没有过过这种三妻四妾的生活。

  这不就是穿越男人必须有的体验感么?

  他怀里有一根金条,想来换个半年一年的奢华生活,问题不大。

  “你这……”

  春兰似乎想说什么,最终有些无奈:“人各有志。”

  “师父,你和师妹怎么打算?”

  “投亲。”

  古时候,投亲确实是一种选择。

  比如林黛玉,便是投亲荣国府。

  当然,投亲的话,也就代表这个家族彻底无了,所有的财产田地,都将被亲戚笑纳。

  春兰曾经作为知县夫人,家中应该也有在外地置办一些田产之类的,这些东西,只有春兰投亲,才可能被收回,要不然,被人强行霸占了,也是无法。

  ……

  第二天一早。

  城门开启,等待进城者,鱼贯而入。

  三人便随着进城。

  因为路引上,标注有男女,春兰便又和桃红换回女装,乔装之后,这才上路。

  城门卫兵在查看了路引后,又收了几枚“入城税”,念唱道:“有春家父女三人,一男两女,入城!”

  春兰的路引,本是一家三口逃难用的,早早准备好,上面自然也是一家三口的信息。

  只是那春知县,还没逃出来,就被白莲教主杀了,正好江辰顶替他的路引名额。

  至于面貌——略作乔装,便能瞒过这些人。

  入城一看,只见江川县里,人丁萧条。

  桃红一见,发出感慨:“这城真是繁荣,比咱们白云县,人要多的多了。”

  江辰:???

  他忽然想起来,自己是以现代的眼光看,自然会觉得这里人少。

  从古代的眼光来看,这种状态,已经很好了。

  几番询问下,终于是找到了春兰的亲戚——也就是她的表哥家。

  这是一处城西巷的宅子,看着庭院很深,但是大门紧闭,并未见人。

  春兰上前,敲了敲门,却见门上灰尘沉积已久,显然这庭院,早就没人居住了。

  敲了一会儿,喊了一会儿,却见两个民丁过来,问:“你等作甚,在此喧哗?”

  “投亲的。”

  “投亲?”

  民丁一听,其中一人开口:“你等随我,去见保长。”

  古代是甲保制,一家一户,户主负责,十户为甲,甲长负责;十甲为保,保长负责。

  来到保长家,只见几个民丁守着。

  保长是个五十余岁的老翁,正在那里抽旱烟,红光满面的,此时见到春兰,放下烟袋:“你是白家的亲戚?”

  “是。”

  春兰拿出路引奉上。

  保长接过路引一看,又扫视了一下三人,随即收起路引,开口:“白家一家人,无力承担税赋,已经弃宅去了他处。你等若是愿意,可以继承白家宅屋。

  若是不愿意,拿10两银子来,我帮你等重新开具路引,前往他处。”

  哦?

  三人相互望了一眼。

  弃宅去了他处?

  10两银子的路引?

  春兰看了看江辰,伸手将他拉过一边,意有所指:“你愿意……留下么?”

  想要继承宅子,三人必须一起才行。

  若是江辰离开,这事情就得穿帮。

  江辰搓了搓手,有些不好意思,按捺不住脸上的笑意:“一来就送房子,这怎么好意思。”

  这不相当于白捡一套宅子。

  而且还合理合法合规。

  正好他在江川县没有着落呢,这不瞌睡送枕头么。

  “那就这么定了,你我暂时,演一场夫妻罢。”

  春兰面颊微微一红,随即转身过去,回应保长。